50萬美金在美國買房就可換取美國綠卡?
之前這件新聞在華人圈鬧的沸沸揚揚,一直到最近還是有客人會問我這到底是不是真的.這件事情的始末是這樣的...........

在2011年....
來自紐約州的民主黨參議員查爾斯·舒默和來自猶他州的共和黨參議員邁克·李近日聯合建議,向那些花費50萬美元以上在美國買房的外國人發放居留簽證,以刺激美國低迷的房地產市場。

  根據這一提議,外國購房者可以用50萬美元購買一套住宅供自家居住,也可以購買一套25萬美元以上的房屋自用,剩下的錢用於房地產投資,購房出租。同時,購房者及其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可以獲得一種為期三年的在美居留簽證,三年後仍可續簽。

  10月25日,美國駐中國大使館的微博轉發了這條消息,立刻引來關注無數,諮詢電話紛紛打向仲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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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國際先驅導報》記者了解到,且不說以上僅僅只是一兩個議員的提議,即便這一提議變成現實,事實上,要想獲得提議中所說的簽證,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第一,50萬美元必須全部為現金,不可以貸款。第二,購房者每年最少要在美國居住180天以上並繳納各類稅費。而獲得簽證者不能享受美醫療補助、社保金等福利。簡言之,這個議案不花政府一分錢,不會搶佔美國人工作機會,還要給美國經濟做貢獻。

  傑森·吳在接受《國際先驅導報》採訪時說,這種簽證不是真正的綠卡,因為按照提議,除非再通過正常的途徑申請到工作簽證,否則,單憑這種購房居住簽證不能在美國工作,也不能享受任何福利。而一旦賣掉這一房產,簽證隨之作廢。

以上資料擷取至 -- 華夏經緯網

所以會不會過關還是未知數,而且即便過關也必定會被修改的體無完膚,跟之前的提案會有差距.
辦理移民還是有其他管道及方式,下次為大家介紹一些投資移民的方案,例如EB-5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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